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许可类别
种类 类别 品种(型式) 覆盖方式 制造 防爆制造 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(厂)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固定平台搬运车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载重量向下覆盖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载重量及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牵引车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牵引/推顶力向下覆盖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牵引/推顶力及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推顶车 叉车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提升能力向下覆盖 在同一型式内,额定提升能力及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场(厂)内专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内燃观光车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载客人数及空载最大运行速度向下覆盖 在同一型式内额定载客人数、空载最大运行速度及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电动观光车 注A-1: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、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、旅游景区、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。 注A-2:“种类”按照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描述为“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”。 注A-3:“类别”“品种”参考以往目录,《机动工业车辆术语》(GB/T6104-2005),及《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/T21268-2007)进行分类。 注A-4:该目录按照现有的《特种设备目录》(国质检锅31号文件)分为三个层次,分别为种类、类别、品种(型式)。 注A-5:该目录车辆涵盖了《特种设备目录》(国质检锅31号文件),以及《机动工业车辆术语》(GB/T6104-2005)和《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/T21268-2007)。 注A-6:因每种叉车都可能有防爆型式,因此未将“防爆叉车”作为一个单独的品种在目录中体现。
附件B
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样式 Manufacture License of Special Equipment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 (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)
编号: 单位名称: 注册地址: 制造地址:1. 2. 经审查,获准从事下列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: 类别 品种 型式 许可参数范围 备注 场(厂)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叉车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额定能力向下覆盖 (注:防爆等级在许可参数范围栏中标明,本注不印制)
发证机关: (发证机关章)
发证日期: 年 月 日 有效期: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
★API认证★CCCF认证★特种设备许可证★重庆API认证★重庆CCCF认证★重庆LA认证★重庆CPA认证★重庆特种设备许可证★重庆能源体系认证★重庆TL9000认证★四川API认证★四川CCCF认证★四川LA认证★四川CPA认证★四川特种设备许可证★四川能源体系认证★四川TL9000认证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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